关于规范采购工作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根据学校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,从2015年12月20日起,各单位凡用教育事业经费购买空调、数码相机、数码摄像机和投影仪的,必须先到资产处办理报批手续。
特此通知。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2015年12月11日